愛穿高跟鞋的我因為走邋遢路線,就將高跟鞋束之高閣了,上星期三因為工作上的需要,穿上了久未穿的高跟鞋,只是低跟的鞋子,就把我二個大姆指都磨出水泡來。三天後,傷口結了痂,留下深色難看的印子,但是為了參加好友婚禮,再次穿上同雙鞋,卻不太痛了,傷口變硬變粗,卻也變堅強了,不怕鞋皮磨擦了。人心是不是也這樣,或許傷過了、痛過了,就堅強了,不再痛了。

 

週末,在不熟你的友人口中,聽見你和她的好消息,我心中有點驚訝,有點失落,雖然意料中,但似乎來得太快了。我不知道我為什麼這麼在意,因為我一直覺得是我先抽身的,是我用假裝的任性傷了你的,沒想到受傷的人是我。我這次真的有種受傷的感覺,希望結痂的傷口能讓我不在痛。

 

我是祝福你們的,你們一直都知道到的…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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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aro062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