若望福音第八章1-11節,耶穌她說:「婦人! 他們在那裏呢?沒有人定你的罪嗎?」她說:「主! 沒有人。」

 

耶穌上了橄欖山。清晨他又來到聖殿,眾百姓都到他跟前來,他便坐下教訓他們。那時,經師和法利塞人帶來了一個犯姦淫時被捉住的婦人,叫她站在中間,便向耶穌說:「師傅! 這婦人是正在犯姦淫時被捉住的,在法律上,梅瑟命令我們該用石頭砸死這樣的婦人;可是,你說什麼呢?」他們說這話,是要試探耶穌,好能控告他;耶穌卻彎下身去,用指頭在地上畫字。因為他們不斷地追問,他便直起身來,向他們說:「你們中間誰沒有罪,先向她投石罷!」他又彎下身去,在地上寫字。他們一聽這話,就從年老的開始到年幼的,一個一個地都溜走了,只留下耶穌一人和站在那裡的婦人。耶穌遂直起身來向她說:「婦人! 他們在那裏呢?沒有人定你的罪嗎?」她說:「主! 沒有人。」耶穌向她說:「我也不定你的罪;去罷! 從今以後,不要再犯罪了!

 

這又是個大家耳熟能詳的故事,每當聽到這段福音時,就覺得一陣羞愧,因為自然就想到自己的手指總是指向別人的,「得理不饒人」是我最常行的事,但我也往往忘了看看自己的軟弱,其實,仔細想想,在這些歲月裡,有多少人姑息過我,天主多少次無形地賜下寬恕,舉起的手指似乎不再那樣理直氣壯了,對錯又如何,一個改變的機會勝過黃金啊!感謝耶穌的慷慨與智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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