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瑪竇福音 5:17-19    那時候,耶穌對他的門徒說:「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廢除法律或先知;我來不是為廢除,而是為成全。我實在告訴你們:即使天地過去了,一撇或一畫也決不會從法律上過去,必待一切完成。所以,誰若廢除這些誡命中最小的一條,也這樣教訓人,在天國裡,他將稱為最小的;但誰若實行,也這樣教訓人,這人在天國裡將稱為大的。

 

 

 

初看到這段福音是不懂的,不太明瞭的,但若搭配整個瑪竇福音第五章來看的話,發現耶穌在說明法律上的意義,不只是知道有法律,而是要生活出來,所以在這一章裡除了有山中聖訓(真福八端)之外,還有著名的「有人打你的右臉,連左臉也讓他打。」

 

但這第五章的最後,總結了耶穌的用心,「太陽上升,光照惡人,也光照善人;降雨給義人,也給不義的人。若你們只愛那愛你們的人,你們還有什麼賞報呢?……外邦人不是也這樣作」這真的是基督徒最大的挑戰,最大的誡命是愛…彼此相愛,包括了愛我們不愛或那不愛我們的人。

 

在今天的祈禱中,特別請求天主幫助我去愛、去成全愛的法律,也在祈禱中想起家人、朋友的需要,特別為一個學生的家庭祈禱。因我們的主耶穌的名求。阿們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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