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瑪竇福音   5:20-26   那時候,耶穌對他的門徒說:「我告訴你們﹕除非你們的義德超過經師和法利塞人的義德,你們決進不了天國。

 

你們一向聽過給古人說:『不可殺人!』誰若殺了人,應受裁判。我卻對你們說:凡向自己弟兄發怒的,就要受裁判;誰若向自己的弟兄說『傻子』,就要受議會的裁判;誰若說『瘋子』,就要受火獄的罰。所以,你若在祭壇前,要獻你的禮物時,在那裏想起你的弟兄有什麼怨你的事,就把你的禮物留在那裏,留在祭壇前,先去與你的弟兄和好,然後再來獻你的禮物。當你和你的對頭還在路上,趕快與他和解,免得對頭把你交與判官,判官交給差役,把你投在獄裏。我實在告訴你:非到你還了最後的一文,決不能從那裏出來。」

 

 

福音的生活就是每日的生活,在今天的早晨我就犯了嫉妒的毛病,我嫉妒別人的恩典,怨他人的好,不接受我們之間的差異,也全然忘記我也有好處,這一切都默默地在我心中進行,如果我不與這個人、這些事和我自己在心中也默默的和好,我想我的早晨甚至今天一整日都將會在盛怒中展開吧!

當然,生活不是只有一直線的,這件事當中也有許多自己的軟弱與委屈的心情,我也一併獻給天主。

在今天的祈禱中,我特別為家人朋友的需要祈禱,為台灣的教育、為教會,為我的學業、工作與服事,為在遠方從事福傳牧靈工作的朋友,為我即將初領聖體的小代女。因我們的主基督的名求。阿們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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還了最後的一文,這一文是欠誰呢?是對手,也是天主,也是我們自己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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