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馬爾谷福音  十二28-34   有一個經師前來問耶穌說:「一切誡命中,那一條是第一條呢?」
耶穌回答說:「第一條是:『以色列!你要聽!上主我們的天主是唯一的天主。你應當全心、全靈、全意、全力愛上主,你的天主。』第二條是:『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。』再沒有別的誡命比這兩條更大的了。」那經師對耶穌說:「不錯,師傅說得實在對:他是唯一的,除他以外,再沒有別的:應以全心、全意、全力愛他,並愛近人如自己,遠超過一切全燔祭和犧牲。」耶穌見他回答得明智,便對他說:「你離天主的國不遠了。」從此,沒有人敢再問他。

離天國不遠,要求似乎不難,只要全心、全意、全力愛天主,並愛人如己。要求不多,但是簡單卻不容易,愛人如己就真的不容易,不只要對人有好處,不只是要給人好的,還要看他的需要,給他最適切、最好的。這樣的愛真的不容易,若沒有天主,我怎麼能做到呢?

主耶穌,你是愛的榜樣,請指教我!阿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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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俾亞傳  六11、七1-9-14、八4-8
多俾亞問天使說:「你願意我們住在哪裡?」天使對他說:「今夜我們應住在辣古耳的家裏,他是你的親戚,他有一個女兒名叫撒辣。
天使便領他到了辣古耳的家;他們看見他正坐在庭院門口,便先向他請安。他對他們說:「兄弟,歡迎!歡迎!祝你們安好!」隨後領他們進了自己的家。
他們沐浴潔身以後當入席用飯時,多俾亞對辣法耳說:「阿匝黎雅兄,請你向辣古耳請求,把我的妹妹撒辣許配給我!」辣古耳聽了這話,便對少年人說:「今晚你吃喝快樂罷!親家,因為除你以外,沒有別人有權利娶我的女兒撒辣;同樣,除你以外,我也沒有權利把她嫁給別人,因為你是我的至親。但是,孩子,我必須把真情告訴你:我已把她嫁過我們同胞中七個人,但是,他們都在當夜正接近她時死去了。但是,孩子,現今你吃喝罷!上主必要在你們中行事。」多俾亞說:「若你不決定我的事,我在這裏也不吃,也不喝。」辣古耳對他說:「好!我決定按照梅瑟書上所規定的,把她嫁與你;她嫁與你也是上天命定的,所以你娶你的妹妹罷!從今以後,你是他的哥哥,她是你的妹妹。從今天起,她永遠歸於你。孩子!盼望天上的大主今夜賜與你們幸福,在你們身上施行仁慈與平安!」接著,辣古耳叫了自己的女兒撒辣來;她來到他跟前,他便握著她的手,遞給多俾亞說:「按照梅瑟書上的法律與規定,你娶她為妻罷!她已歸你所有,你領她平安到你父親那裏去,天上的大主必使你們平安順遂!」於是又叫撒辣的母親拿出書卷來,寫了婚書,並寫下他們怎麼按照梅瑟法律的規定,把她嫁給他為妻,並蓋了印。此後,他們便開始吃喝。
人們出去以後,他們倆關上了房門。多俾亞便從床上坐起來,對他說:「妹妹,起來!我們一同祈禱,祈求我們的上主,在我們身上施行仁慈和保佑。她便起來,於是一起開始祈禱,祈求主保佑他們;他便開始祈禱說:「我們祖宗的天主,你是應受讚美的!你的名號是世世代代應受頌揚的。諸天及你的一切造物,都應讚頌你於無窮之世。是你造了亞當,是你造了厄娃作他的妻子,作他的輔助和依靠,好從他們二人傳生人類。你曾說過:一人獨處不好,我要給他造個相稱的助手。上主,現在我娶我這個妹妹,並不是由於情慾,而是出自純正的意向。求你憐憫我和她,賜我們白頭偕老!」他們互相答說:「阿們!阿們!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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