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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加福音   十25-37   那時候,有一個法學士起來,試探耶穌說:「師傅,我應當做什麼,才能獲得永生﹖」
耶穌對他說:「法律上記載了什麼﹖你是怎樣讀的﹖」他答說:「你應當全心、全靈、全力、全意愛上主,你的天主;並愛近人如你自己。」耶穌向他說:「你答應的對,你這樣做,必得生活。」但是,他願意顯示自己理直,又對耶穌說:「畢竟誰是我的近人?」耶穌答說:「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來,到了耶里哥,遭遇了強盜;他們剝去他的衣服,並加以擊傷,將他半死半活地丟下走了。正巧有一個司祭在那條路上下來,看了看他,便從旁邊走過去。又有一個肋未人,也是一樣;他到了那裡,看了看,也從旁邊走過去。但有一個撒瑪黎雅人,路過他那裏,一看見就動了憐憫的心,遂上前,在他的傷處注上油與酒,包紮好了,又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,把他帶到客店裏,小心照料他。第二天,取出兩個銀錢交給店主說:請你小心看護他!不論餘外花費多少,等我回來時,必要補還你。你以為這三個人中,誰是那遭遇那強盜者的近人呢?」那人答說:「是憐憫他的那人。」耶穌遂給他說:「你去,也照樣做吧!」

這不是個答不答得對的問題,而是個做不做得到的問題,隨著年歲日增,我發現並沒有因為長了年紀、長了體重,我就更加做得到。反而,更多時候,我在這些事上,一再地看見自己的軟弱,與無能為力。若沒有天主的力量與憐憫,我們怎能往前走去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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