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我的第一百篇今日佳音 …… 一切都要感謝天主 ……

聖瑪竇福音 5:17-19

 

那時候,耶穌向他的門徒說:「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廢除法律或先知;我來不是為廢除,而是為成全。我實在告訴你們:即使天地過去了,一撇或一畫也決不會從法律上過去,必待一切完成。所以,誰若廢除這些誡命中最小的一條,也這樣教訓人,在天國裏,他將稱為最小的;但誰若實行,也這樣教訓人,這人在天國裏將稱為大的。

昨天看到一位團體內的姐妹所寫的e-mail,再次發現彼此對經營團體的觀念不同,也傷心她越過合作小團體,沒有先跟合作小團體溝通與討論,而無法完全地與體諒我們的用心。很傷心也很疲累,疲累的是這樣的事一再的發生,為了避免這樣的事我與一些弟兄姐妹努力想辦法來改善,但還是又發生了。是有點傷心、也有點氣憤,雖然沒有辦法一時半刻的平復與理解,但感謝天主的是,這次我知道在這麼多的負面情緒中,我依然要注目的是耶穌基督。

與這位姐妹的分歧已不是一天、二天,也很清楚知道她也是出於善,所以我得學習不在這些遺憾的結果中加苦毒,或許我在此時,我沒有成熟到能夠完全體諒與擁抱她以及她的辛苦,但我能盡量做到的是不去看、不去聽、不去攻擊、不加苦毒,控制我自己。在她的信中,我也提醒自己天主要的仁愛而非祭獻,在看到信的剎那,我判斷了我自己,我覺得我是不是成了如她所指的不重的人,我又陷入了自我判斷貶抑的狀態,但我也仔細想想,我不是,我選擇透過正確的決策、事先的安排,好讓一起參與工作與服事的人,能夠少受點苦,不至於浪費個人的寶貴資源,我要的不是只照顧當下的、表面的情,我想到的是團體背後的更多的一群人,他們的

我還不是個一個完全的人,我能反應的有限,但願意學習基督的榜樣,在未來的一日,我也成為一個成全的人,希望我雖不能使眾人滿意,但願我能取悅於天主。奉主耶穌的名求。阿們。

格林多人後書 3:4-11

 

弟兄們:我們藉著基督在天主前才敢這樣自信,但這並不是說:我們憑自己能夠承擔什麼事,好似出於自己一般;而是說:我們所以夠資格,是出於天主,並且是他使我們能夠做新約的僕役:這約並不是在於文字,而是在於神,因為文字叫人死,神卻叫人活。如果那以文字刻在石頭上而屬死的職務,尚且有過光榮——甚至以色列子民為了梅瑟面貌上易於消逝的光榮,不能注視他的面貌——那麼,屬神的職務,豈不更該有光榮嗎?如果先前定罪的職務有過光榮,那麼,成義的職務更該多麼充滿光榮!其實,那先前有過光榮的,因了這更超越的光榮,已算不得光榮了,因為如果那易於消逝的曾一度有過光榮,那麼,這常存的更該多麼有光榮!

我現在的工作與我選擇的服事其實都是要榮神益人,但若沒有好好照顧自己,若沒有注目於天主,真的完全是一個不行。特別是上周參加完秀英姐的生命八階段的治癒祈禱,更明白的知道,一定要好好照顧自己的身心靈,在天主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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