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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瑪竇福音 10:34-11:1    那時候,耶穌對他的門徒說:「你們不要以為我來,是為把平安帶到地上;我來不是為帶平安,而是帶刀劍,因為我來,是為叫人脫離自己的父親,女兒脫離自己的母親,兒媳脫離自己的婆母;所以,人的仇敵,就是自己的家人。
誰愛父親或母親超過我,不配是我的;誰愛兒子或女兒超過我,不配是我的。誰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我,不配是我的。誰獲得自己的性命,必要喪失性命;誰為我的緣故,喪失了自己的性命,必要獲得性命。誰接納你們,就是接納我;誰接納我,就是接納那派遣我來的。誰接納一位先知,因他是先知,將領受先知的賞報;誰接納一位義人,因他是義人,將領受義人的賞報。誰若只給這些小子中的一個,一杯涼水喝,因他是門徒,我實在告訴你們:這人絕失不了他的賞報。」
耶穌囑咐完了他的十二門徒,就從那裡去了,為在他們的城裡施教宣講。」

這裡不是指耶穌是破壞王,而是明白的指出,主耶穌基督是真理,但不是每個人都能認出真理,跟隨真理,若是最心愛的人不接受你所知道的真理,那該怎麼辦呢?想必那是一個非常傷心的經驗吧!這種人際上的糾葛也將是我們跟隨基督路上的一種十字架,要勇敢面對與接受。耶穌提醒並鼓勵我們,為了跟隨他,不惜改變這些關係,甚至喪失生命。

這幾天有個相似的經驗,將他奉獻給天主。我真的傷心與無助,但我相信天主會照料,亦會賜給足夠的安慰與公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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