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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的福音是瑪竇福音第五章20-26節,『我告訴你們:除非你們的義德超過經師和法利賽人的義德,你們決進不了天國。 你們一向聽過給古人說:「不可殺人!」誰若殺了人,應受裁判。我卻對你們說:凡向自己弟兄發怒的,就要受裁判,誰若向自己的弟兄說「傻子」,就要受議會的裁判;誰若說「瘋子」,就要受火獄的罰。所以,你們若在祭壇前,要獻你們的禮物時,在那裏想起你們的弟兄有什麼怨你的事,就把你們的禮物留在那裏,留在祭壇前,先去與你的弟兄和好,然後再來獻你的禮物。當你和你的對頭還在路上,趕快與他和解,免得對頭把你交給判官,判官交給差役,把你投在獄裏。 我實在告訴你。非到你還了最後的一文,決不能從那裏出來。』

耶穌今天再次給我出了個挑戰,耶穌禰是知道的,我最喜歡討厭別人了,也比誰都好面子,在許多需要和好的機會,我往往面臨到一個抉擇,有錯的人只有我嗎?對方也有錯,為什麼我要先道歉,我和好是代表我有反省,那對方反省了嗎?如果我道了歉,對方會不會反而洋洋得意呢?往往越想越氣越煩,就不和好了!和好與寬恕應該是諸多美德中屬高難度的一種吧!與自己所愛的人和好,一點都不難,因為愛,吃虧一下又何妨,彼此也會共同體諒了解,但是要與自己不愛的人和好,這可就為難了!我覺得我是那種常常徘徊在前往祭壇路上的人,!因為我不知道到底要不要跟兄弟和好啊!信耶穌的挑戰真是大,往往要先拋棄自己,自尊就是一種,為了在祭壇上獻上自己,獻上禮物,我能夠放下自尊嗎?好樣的,這是個挑戰!拼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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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aro062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