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瑪竇福音 10:34-11:1 那時候,耶穌對他的門徒說:「你們不要以為我來,是為把平安帶到地上;我來不是為帶平安,而是帶刀劍,
因為我來,是為叫人脫離自己的父親,女兒脫離自己的母親,兒媳脫離自己的婆母;所以,人的仇敵,就是自己的家人。誰愛父親或母親超過我,不配是我的;誰愛兒子或女兒超過我,不配是我的。誰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我,不配是我的。誰獲得自己的性命,必要喪失性命;誰為我的緣故,喪失了自己的性命,必要獲得性命。誰接納你們,就是接納我;誰接納我,就是接納那派遣我來的。誰接納一位先知,因他是先知,將領受先知的賞報;誰接納一位義人,因他是義人,將領受義人的賞報。誰若只給這些小子中的一個,一杯涼水喝,因他是門徒,我實在告訴你們:這人決失不了他的賞報。」
耶穌囑咐完了他的十二門徒,就從那裏去了,為在他們的城裏施教宣講。
在今天的福音中,耶穌為什麼要講這些看似嚴厲的話呢?我們的天主不就是賜平安的天主嗎?為什麼會有刀劍呢?
在這兒的刀劍是指為了耶穌所宣講的福音而帶來的紛爭。很多時候,要追求真理,要播下基督的精神不容易,因為這對某些人來說阻礙了他們的隨心所欲、阻礙了他們謀求個自的利益。在面對不正義,不符合基督精神的時候,我是怎樣的心情呢?我能夠、更甚願意為天主的真理作證嗎?
我覺得我的信心和勇氣都不太夠,請求天主聖神堅強我,讓我勇敢背起我的十字架,跟隨耶穌。
在今天的祈禱中,特別為家人朋友的需要祈禱,為名博的康復,為天旋事工的復興,為亞青的準備,為弟弟的資格考,為我的工作與學業,更為我的靈魂,為台灣,也為來此短暫停留的朋友。因主耶穌基督的名求。阿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