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的福音是路加福音十一章29-32節,猶太人要求看見徵兆,面對特立獨行的耶穌他們想看到的不是救贖的耶穌,而是令人瞠目結舌的神蹟,奇蹟不是用來讓人拍案叫絕或是使人害怕恐懼的,而是一個救贖的邀請與提醒,應該是讓人充滿希望,因為有能力的人來了。

我想起我也是一個盲目尋求徵兆的人,因為信心的不足,對祂充滿懷疑與怨懟,特別是在不順利與不受祝福的時候。很多時候,我有一死了之的念頭,我覺得那是我對祂的抗議,要祂給我一個終極的徵兆,如果祂愛我,祂會怎麼做呢?真是一個很幼稚的勒索啊!但是這樣的誘惑是容易出現在生活中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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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aro062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