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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路加福音   12:39-48   那時候,耶穌對門徒說:「你們應該明白這一點:如果家主知道盜賊何時要來,【他必要醒寤】,決不容許自己的房屋被挖穿。你們也應當準備,因為在你們料想不到的時辰,人子就來了。」
伯多祿說:「主!你講的這個比喻,是為我們呢?還是為眾人?」主說:「究竟誰是那忠信及精明的管家?主人派他管理自己的家僕,按時配給食糧。主人來時,看見他如此行事,那僕人才是有福的。我實在告訴你們:主人必要委派他,管理自己的一切財產。如果那個僕人心裏說:我的主人必然遲來;他便開始拷打僕婢,也吃也喝也醉酒。在他想不到的日子,不知覺的時刻,那僕人的主人就會來到,必要剷除他,使他與不信者遭受同樣的命運。那知道主人的旨意,而偏不準備,或竟不奉行他旨意的僕人,必然要多受拷打;那不知道而做了應受拷打之事的,要少受挨打。給誰的多,向誰要的也多;交託誰的多,向誰索取的也格外多。」


不知不覺,我竟然荒廢了一個星期的讀經分享,在屬靈的努力上,我不夠精明與剛毅。這幾天又是久違的忙碌,再加上身體不適,在這樣的時候,一些負面的想法,新仇舊惡就湧來了,讓軟弱的我意識到,不該離開天主的保護與羊棧,要靠祈禱托住我。

很受今天保祿書信的吸引,「但該將你們自己獻於天主,有如從死者中復活的人,將你們的肢體獻於天主,當作正義的武器:罪惡不應再統治你們,因為你們已不在法律權下,而是在恩寵權下。」讓我將自己獻於天主,讓天主掌權,臣服恩寵權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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秀英姐每日福音 

聖保祿宗徒致羅馬人書6:12-18
弟兄們:不要讓罪惡在你們必死的身體上為王,致令你們順從它的情欲,也不要把你們的肢體交與罪惡,作不義的武器;但該將你們自己獻於天主,有如從死者中復活的人,將你們的肢體獻於天主,當作正義的武器:罪惡不應再統治你們,因為你們已不在法律權下,而是在恩寵權下。
那麼,我們因為不在法律權下,而在恩寵權下,就可以犯罪嗎?絕對不可!難道你們不知道:你們將自己獻給誰當奴隸,而服從他,就成了你們所服從者的奴隸;或作罪惡的奴隸,以致死亡;或作順命的奴隸,以得正義嗎?感謝天主,雖然你們曾作過罪惡的奴隸,現今你們卻從心裏聽從那傳給你們的教理規範,脫離了罪惡,獲得了自由,作了正義的奴隸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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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aro062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