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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是宣傳自己,而是宣傳主耶穌基督……讓我邁向第五百篇的今日佳音吧!Aja…(巴黎戀人專用加油法!)

 

聖瑪竇福音 5:20-26

 

那時候,耶穌對他的門徒說:「我告訴你們﹕除非你們的義德超過經師和法利塞人的義德,你們決進不了天國。你們一向聽過給古人說:『不可殺人!』誰若殺了人,應受裁判。我卻對你們說:凡向自己弟兄發怒的,就要受裁判;誰若向自己的弟兄說『傻子』,就要受議會的裁判;誰若說『瘋子』,就要受火獄的罰。所以,你若在祭壇前,要獻你的禮物時,在那裏想起你的弟兄有什麼怨你的事,就把你的禮物留在那裏,留在祭壇前,先去與你的弟兄和好,然後再來獻你的禮物。當你和你的對頭還在路上,趕快與他和解,免得對頭把你交與判官,判官交給差役,把你投在獄裏。我實在告訴你:非到你還了最後的一文,決不能從鄧裏出來。」

說真的,我這幾天還真的是到處跟人家起衝突,而且都是默默的來,而且都是老冤家,明知道大家就是這麼不同,我還是經不起誘惑,要惱怒與苦毒他們。仁愛與祭獻,唉,我真的要好好地想一想。天主,有啦!我有在想啦!我有在想到底如何能改善我這個衝突的毛病,可是禰也應該知道過程中,我也是很委屈的ㄋㄟ。好啦!我的委屈就交給禰處理,我盡量對他們好一點,可是,告訴禰喔!我現在是做不到跟他們和好,這麼偉大的事,但是我會盡量在態度上對他們好一點,把我和他們該做的事,好好做完,可以先這樣嗎?主耶穌基督,我的兄長,在這件事上,我真的需要你很大很大的幫助。阿們。

 

格林多人後書 3:15-4:1,3-6

 

弟兄們:直到今天,幾時讀梅瑟時,還有帕子蓋在他們的心上;他們幾時轉向主,帕子就會除掉。主就是那神:主的神在那裏,那裏就有自由。我們眾人以揭開的臉面反映主的光榮的,漸漸地光榮上加光榮,都變成了與主同樣的肖像,正如由主,即神在我們內所完成的。為此,我們既蒙垂青,獲得了這職務,我們決不膽怯;但如果說我們的福音也被蒙住了,那只是為喪亡的人蒙著,因為今世的神已蒙蔽了這些不信者的心意,免得他們看見基督榮耀的福音之光;基督是天主的肖像。我們不是宣傳我們自己,而是宣傳耶穌基督為主,我們只是因耶穌的緣故作了你們的奴僕。因為那吩咐「光從黑暗申照耀」的天主,曾經照耀在我們心中,為使我們以那在【耶穌】基督的面貌上,所閃耀的天主的光榮的知識,來光照別人。

 

願我能早日除去那蒙在我心上的帕子,能夠早日更全面地看到天主的榮面,光榮讚美祂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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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aro062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