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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瑪竇福音   5:20-26   那時候,耶穌對他的門徒說:「我告訴你們:除非你們的義德超過經師和法利塞人的義德,你們決進不了天國。你們一向聽過給古人說:『不可殺人!』誰若殺了人,應受裁判。我卻對你們說:凡向自己弟兄發怒的,就要受裁判;誰若向自己的弟兄說『傻子』,就要受議會的裁判;誰若說『瘋子』,就要受火獄的罰。所以,你若在祭壇前,要獻你的禮物時,在那裡想起你的弟兄有什麼怨你的事,就把你的禮物留在那裡,留在祭壇前,先去與你的弟兄和好,然後再來獻你的禮物。當你和你的對頭還在路上,趕快與他和解,免得對頭把你交與判官,判官交給差役,把你投在獄裡。我實在告訴你:非到你還了最後的一文,決不能從那裡出來。

 

 

 

今天福音很特別,我讀完福音直覺上便覺得主題是和好,但看了讀經後,發現不只是和好罷了。在厄則克耳先知書裡面,清楚地告訴我們天主是個慈父心的天主,祂是愛著他的子女們,不忍心看到他們走入歧途,更不要他們因犯罪受罰,因惡受苦。祂喜愛的是罪人的悔改。所以我們都有悔改的選擇權。天主給我們這個選擇權。

 

 

 

在先知書裡面,我們也清楚的讀到,我們承受的是我們的罪,但若選擇遠離犯罪,天主必遺忘那舊事,而因我們所行的正義允許生存。同樣地,我們也可以離棄正義而惡,但我們要因選擇惡而喪亡。這個選擇是在我們,不在天主,因為天主的慈愛早已在前頭,是我們願不願意選擇這份慈愛。

 

 

 

對照福音,和好的行動便是尋求正義的行動,要不要和好也是我們的選擇,一個悔改的選擇。

 

 

 

在今天的祈禱中,特別為我無法與自己、家人和朋友間的和好祈禱,天主請引導我勇敢的選擇,有智慧與方法去和好,用愛彼此滋潤。也在祈禱中想起其他朋友的需要。因我們主基督的名祈禱。阿們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厄則克耳先知書18:21-28

 

上主天主這樣說:「若惡人悔改,遠離所犯的罪過,遵守我的法度,遵行我的法律和正義,必得生存,不致喪亡。他所行的一切邪惡必被遺忘;他必因所行的正義而得生存。我豈能喜歡惡人的喪亡?——我主上主的斷語——我豈不更喜歡他離開舊道而得生存?若義人離棄了正義而行惡,一如惡人所慣行的醜惡,他豈能生存?他行過的正義必被遺忘,因為他背信違約,犯了罪過,必要喪亡。你們或說:上主的作法不公平!以色列家族,請聽我說:是我的作法不公平嗎?豈不是你們的作法不公平?若是義人離棄正義而行惡,因而喪亡,是因為他所行的惡而喪亡。若惡人遠離他所行的惡事,而遵行法律和正義,必能保全自己的生命,因為他考慮之後,離棄了所行的一切惡事,他必生存,不致喪亡。」
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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