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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馬爾谷福音   10:28-31   那時候,伯多祿開口對耶穌說:「看,我們捨棄了一切,而跟隨了你。」
耶穌回答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們:人為了我,為了福音,而捨棄了房屋、或兄弟、或姊妹、或母親、或父親、或兒女、或田地,沒有不在今時就得百倍的房屋、兄弟、姊妹、母親、兒女、田地,連迫害也在內,並在來世獲得永生。但有許多在先的,要成為在後的;在後的,要成為在先的。」

生活的每一天就是祭獻,每一時刻都可能悅樂上主,德訓篇的作者提醒我們不要空手到上主面前去。

這段福音一直是我不明白的,因為感覺天主的愛太大,無論先來後到,天主只看那結果,平凡軟弱的我很難去測度天主的心意。再者連迫害也是天主的賞賜,也是福份的一種,這更是讓人難以明白了,若沒有信德,這一切怎能成就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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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訓篇35:1-15
遵守法律,便等於獻的祭獻多;堅守誡命,便是奉獻和平祭。感恩等於奉獻上等麵粉,施捨等於讚美祭。遠離邪惡,就是悅樂上主;逃避不義,便是贖罪祭。不要空手到上主面前去;因為這一切,為了誡命,都應當執行。義人的獻儀,使祭壇豐盈;它的馨香上升到至高者面前。義人的祭品,必蒙悅納;上主常記得它,決不會忘記。你光榮上主要爽快,不要吝惜你手中所獻的初熟之果。在一切祭獻上,要喜形於色;奉獻什一之物時,也要高興。按照至高者所賜給你的,奉獻給他;依照你手中所得的,慷慨奉獻給他;因為報答世人的上主,必要七倍地報答你。你不要行賄賂,因為他決不會接受的;你不要依靠不義的祭品,因為上主是審判者,決不看情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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