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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瑪竇福音 五20-26 我告訴你們:除非你們的義德超過經師和法利賽人的義德,你們決進不了天國。
你們一向聽過給古人說:「不可殺人!」誰若殺了人,應受裁判。我卻對你們說:凡向自己弟兄發怒的,就要受裁判,誰若向自己的弟兄說「傻子」,就要受議會的裁判;誰若說「瘋子」,就要受火獄的罰。所以,你們若在祭壇前,要獻你們的禮物時,在那裏想起你們的弟兄有什麼怨你的事,就把你們的禮物留在那裏,留在祭壇前,先去與你的弟兄和好,然後再來獻你的禮物。當你和你的對頭還在路上,趕快與他和解,免得對頭把你交給判官,判官交給差役,把你投在獄裏。 我實在告訴你。非到你還了最後的一文,決不能從那裏出來。



自今天的福音中,耶穌更進一步說明人與人相處的關係應該為何,人際關係不是等到出事了才是破碎的,而是當我們心中懷著對別人的惡意時,這份關係便開始有所裂痕了。

我想這從耶穌出來的新誡命,真的很關鍵,或許乍聽之下是種吹毛求疵,但不得不否認,當我們碎嘴,當我們在心中判斷他人時,我們的心眼便矇上了一層紗,多幾次後就成了一層有色的鏡片,自然形成了偏見、成見,對人的負面就累積起來了。耶穌所言不假啊!

今天的福音也說到明知故犯更為可惡,無論之前做了什麼,行了惡,自然會有惡的果,這也是很驚恐寫實的提醒啊!

主耶穌,幫助我改掉那在心中無聲的喋喋不休,盲目的判斷,出於驕傲與自以為是。因為這樣做是為了與人更加共融,在共融中體驗你的臨在與愛。因主耶穌的名這樣祈禱。阿們。


厄則克爾先知書 十八21-28

上主說:「若惡人悔改,遠離所犯的罪過,遵守我的法度,遵行我的法律和正義,必得生存,不至喪亡。他所行的一切邪惡必被遺忘;他必因所行的正義而得生存。我豈能喜歡惡人的喪亡? ──吾主上主的斷語──我豈不更喜歡他離開舊道而得生存?

若義人離棄了正義而行惡,一如惡人所慣行的醜惡,他豈能生存?他行過的正義必被遺忘,因為他背信違約,犯了罪過,必要喪亡。你們或說:上主的作法不公平!以色列家族,請聽我說:是我的作法不公平嗎?豈不是你們的作法不公平?若是義人離棄正義而行惡,因而喪亡,是因為他所行的惡而喪亡。若惡人遠離他所行的惡事,而遵行法律和正義,必能保全自己的生命,因為他考慮之後,離棄了所行的一切惡事,他必生存,不至喪亡。」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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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aro062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