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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馬爾谷福音  12:28-34     那時候,有一個經師上前來,問耶穌說:「一切誡命中,那一條是第一條呢?」耶穌回答說:「第一條是:『以色列!你要聽!上主我們的天主是唯一的天主。你應當全心、全靈、全力愛上主,你的天主。』第二條是:『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。』再沒有別的誡命比這兩條更大的了。」
那經師對耶穌說:「不錯,師傅說的實在對:他是唯一的,除他以外,再沒有別的:應以全心、全意、全力愛他,並愛近人如自己,
遠超過一切全燔祭和犧牲。」耶穌見他回答的明智,便對他說:「你離天主的國不遠了。」從此,沒有人敢再問他。 

 

「愛超越一切全燔祭和犧牲」,在這裡愛是最大的誡命,這誡命有愛天主、愛人、還有愛自己。嗯…福音裡面有愛自己嗎?有啊!”如你自己”,所以你要先愛了自己,才能用愛自己的心與方法,去同理去疼愛別人。所以要滿全這誡命的第一步就是愛自己。 

 

讓我們問我們自己「愛自己」嗎?我願意為了愛自己而「愛自己」嗎?我願意為了「更愛天主更愛人」而「愛自己」嗎? 

 

愛是個正面又美好的一個字眼,但愛的實行並不容易,愛是與天主的合作,更是從天主來的,在今天的祈禱中,願我更愛我自己,善待我自己,疼惜我自己,是為了自己更為了天主與近人。在祈禱中再次擺上我的家人與朋友的需要,交託天主的手中,更特別為所有的候洗者祈禱。因主耶穌基督的名求。阿們。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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